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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城区地产西瓜临时定点销售的通告

我市地产西瓜即将大量上市,为方便广大瓜农进城销售,便于城区居民购买,结合当前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现将城区地产西瓜临时定点销售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一、临时销售点

城区设立临时销售点96处(见附表)

二、销售时间

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8月30日

三、销售点管理要求

1、销售人员应在指定临时销售点进行销售,自觉服从城管执法人员管理,引导购瓜顾客在划定的停车区域线内有序停放车辆。

2、销售点应自备垃圾桶框,瓜皮垃圾及时入桶,保持周边整洁卫生。

3、销售点要让出人行道,不得影响行人通行,不得使用扩音器宣传。

4、销售点不应使用破旧、污损遮阳棚伞,不得影响城市市容。

四、运输车辆管理要求

1、城区禁区范围内道路禁止黄牌货车驶入,同时以明光路、紫薇路、会峰路、丰乐大道形成的环路内禁止柴油车辆通行运输(环路允许通行)。

2、运输的车辆及驾驶人应牌照、行驶证、驾驶证齐全,服从交警部门管理。

3、运输车辆应于当日7时前到达销售点,全天避开高峰期通行(每日7时-8时30分、11时-12时30分,17时-19时)。

4、运输车辆禁止在琅琊路(南谯路至定远路)、会峰路(凤阳路至中都大道)、环城路通行。

5、运输车辆应停放有序,不占压盲道,不得妨碍行人、车辆通行。

违反上述要求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2019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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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城区夏西瓜临时摊点分布示意图副本

2019年城区夏西瓜临时摊点分布示意图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9/0612/3908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