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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联手老妪 合伙买售假币
本网讯一个是皖北利辛县的“40后”老汉,一个是滁城“50后”的老妪。二人年事虽高,却都想大发不义之财。于是,两名老人便合谋做起了买售假币的交易。结果,因为触犯法律,两人均被司法判刑。
今年7月,利辛县的李老汉携带4万元假人民币,从皖北一路奔波到滁州。他琢磨,这笔交易一旦做成,将是一笔不菲的收入。当天要与李老汉交易的,是滁城的邓老太。之前,两人已经约定:每100元假币兑换14元真钞。算下来,李老汉这4万元“西贝货”,就可以兑成5600元的真金白银。就在两人刚刚完成交易,邓老太拎着一编织袋的假钞准备离开时,接到举报信息的公安民警将两名老人当场抓个现形,所有赃款赃物也一并起获。
归案后,两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前不久,琅琊区人民法院介入审理此案。最终,因分别构成出售假币罪和购买假币罪,李老汉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邓老太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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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2/1112/3904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