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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五位一体”城乡医疗救助体系
本网讯我市近年来按照“救急、救难、公平、简便”的原则,探索建立了“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有效发挥了民生保障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位一体”救助体系为:城乡医疗保险资助。依托城乡医疗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管理系统,实现系统的集成以及模块之间的无缝衔接,数据的无缝传输和信息共享。对城乡困难群众,按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给予救助对象全额资助。开展日常门诊救助。对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残重病需院外维持治疗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给予定额门诊救助,合作医疗报销后在限额内全额救助;对其他救助对象实施共付门诊救助,合作医疗报销后对其自付部分按比例给予救助。实行大病医疗救助。2009年以来,逐步取消了五保、低保和重点优抚对象的病种限制,年度最高救助金额由5000元提高到2.5万元。实施临时医疗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以外因病致贫的其他贫困群众,实施专门的临时医疗救助制度,采取总额控制,予以适当救助。组织慈善医疗援助。对享受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自付医疗费用仍然较大,并需要继续治疗或已经严重影响到基本生活的特殊救助对象,采取慈善医疗援助的方式,使用慈善援助基金进行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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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2/1107/3898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