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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霸一方,黑社会性质组织19人获刑

滁州网讯 近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了一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被告人石新平等19人,终审分别获刑罚。

2013年8月起,石新平以谢洁、谢超名义先后注册“滁州市博钜贸易有限公司”、“滁州市保利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陆续招募被告人崔心月、李丰成、庆松、陆守龙、谢超、周亮、金锋等人从事放高利贷、替人讨债等活动,并网罗社会闲散人员李树刘、李求实、陈冬等共同参加其组织、领导的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逐步树立强势地位,基本形成了以石新平为首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为将该组织做强做大,石新平拉拢政府公职人员张立宝参与,为其组织犯罪活动提供帮助。该组织无视法律,有组织地大肆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敛财数额巨大,称霸一方,使多名被害群众产生严重的畏惧心理,不敢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经南谯区人民法院一审,滁州中院二审,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非法经营罪等判处石新平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六年至一年不等徒刑及罚金。 

(樊朝勇 记者胡文峰)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9/0417/3857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