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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我县决定在全县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行动和专项打击行动。现将重点打击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虚假宣传、诱导住院;留存、盗刷、冒用社保卡;人证不符、恶意挂床、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协助开具药品,套取医保基金;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和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二、协议零售药店的违法、违规行为: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套现或购买非医疗物品;为参保人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为参保人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三、参保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将本人医疗保障身份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凭证冒名就医;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打击行动,加强社会监督,对涉及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0550-4289000   0550-4035959

定远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定远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9/0415/3855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