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外媒看滁 【法制日报】来安:从等案办到抢办案

【法制日报】来安:从等案办到抢办案

1

(《法制日报》2019年3月25日1版)

从等案办到抢办案

安徽来安公安试点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初显成效

每天上班,刑警们都希望有案子办,甚至找派出所要案子办,其他警种的民警想着到刑警队,这与前些年刑警们想方设法要离开刑警队,甚至出现县里一个岗位遴选考试,多名刑警同场竞逐的尴尬局面,形成强烈对比。究竟是什么让安徽省来安县刑警大队“失宠”复“得宠”?答案很简单:来安县公安局试点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取得了实效。

来安县主动开展主办侦查员制度试点工作,经过近两年的试点,走出了一条以“责”来驱动侦查员办案质量、以“权”来激发侦查员办案效率、以“利”来刺激侦查员办案数量的主办侦查员改革之路,实现办案积极性、办案效率、整体作战能力、执法规范化水平、刑侦职业归属感、协同作战能力“六个明显提升”。

责权利三方框架形成改革主体

目前,来安县公安局在刑侦大队40名民警中,通过个人申报、大队推荐、评定小组审核、评定委员会任命等程序逐级筛选、层层选拔,最终评定出首批9名一级、8名二级、3名三级共20名主办侦查员。并以“责、权、利”三方框架,形成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主体。

在“权”上,赋予了主办侦查员组织选择权、现场指挥权、情报配合权、紧急处置权、案件会商权、管理考核权等8个方面的新权限。即:组织选择权,可以挑选协办侦查员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现场指挥权,组织开展现场勘查,提出侦查意见;技术支撑权,要求刑事技术和情报信息等部门提供帮助;情报配合权,要求依法使用其他侦查方式或者措施为案件侦办服务;紧急处置权,对紧急情况的决断处置;资源调配权,根据办案需要提出由部门或县局提供人财物保障;案件会商权,就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请会商讨论研判;管理考核权,对协办侦查员的管理和考核等。

在“责”上,规定了主办侦查员立案审查、现场勘验、案情分析、询问审讯、物证及涉案财物管理、组织抓捕、案件审核、案件保管移送、总结案件、信息上报10项工作职责。立案审查职责,组织案件初查工作,提出是否立案意见;现场勘验职责,组织或会同刑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验检查各项活动,提出是否采取紧急措施的意见;案情分析职责,组织实施侦查工作,提出强制措施运用;询问审讯职责,组织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进行讯问、询问工作;物证及涉案财物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对物证、书证等其他案件证据的收集、固定及赃款赃物的扣押追缴;组织抓捕职责,组织实施对犯罪嫌疑人的抓捕;案件审核职责,负责卷宗初审,组织证据完善;案件保管移送职责,负责全案证据审核、案卷装订、保管和移送;总结案件职责,组织案件侦查工作总结;信息上报职责,负责组织收集上报案件信息等。

在“利”上,明确了主办侦查员绩效奖励优待、年终评比优待、立功受奖优待、提拔任用优待4项工作待遇。绩效奖励优待,来安县政府出台文件,每年划拨专项经费,专门对主办侦查员予以奖励,奖励金额高于普通民警; 下转第八版

上接第一版 年终评比优待,每年按照各级主办侦查员20%的比例评选优秀主办侦查员,评优比例也高于普通民警;立功受奖优待,被评为年度优秀的主办侦查员,予以优先立功或嘉奖。提拔任用优待,县公安局每年根据“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和主办侦查员积分考核的综合评判,在一级主办侦查员中选拔,并最终评为优秀主办侦查员的民警,优先提拔。

四套机制形成一条龙制度体系

围绕主办侦查员制度“责、权、利”相一致这个关键,确保案件办理质量高水准输出,来安县对主办侦查员的遴选、职责权限、管理考核、相关待遇等探索建立制度体系,出台了遴选、管理、考核、奖惩4个配套机制。

遴选机制严把入门关。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执法单位推荐、法制部门审核、党委审核确定”的遴选机制,遴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精、责任心强的民警作为主办侦查员,分别办理难易程度不等的案件,凸显其办案主体地位。

分级分类管理机制落实严管理。刑事案件发生后,由中队负责人提出意见报大队主要领导负责人审核,确定主办侦查员。主办侦查员在案发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侦查工作,作为刑事案件的主办人和第一责任人,对其所主办案件全程负责。主办侦查员在授权范围内组织领导协办侦查员(包括技术员和情报员)独立开展侦查员工作。来安县公安局先后制定了《刑事案件主办侦查员规定》《主办侦查员刑事案件积分量化考核办法》等规定文件,拟定了与主办侦查员制度相配套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采取办案积分考核机制做到严考核。来安县公安局每月从案件数量、案件登记、办案质量、办案效果、执法过错、廉洁自律等方面对主办侦查员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公示考核结果,实行“一案一考”积分管理。将主办侦查员的基本情况、选拔情况、案件办理情况、考核排名情况以及考评奖励情况等全面公开,让主办侦查员有压力、有责任、有竞争、有荣誉,激发主办侦查员提高侦办质效的内在动力。

建立“才有所展、劳有所获、功有所奖、过有所纠”激励约束机制进行严格奖惩。每年年终,来安县公安局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及执法办案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岗位履职能力、排除干扰能力的“四种能力”等方面进行积分兑现奖惩,考核结果直接与职级和津贴挂钩,对考核成绩优秀者优先提拔晋升和物质奖励。二级和三级主办侦查员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可以晋升上一级主办侦查员,考核称职或基本称职的,可以连任主办侦查员;对考核成绩不称职的将予以降级或取消主办侦查员资格;调离刑侦部门的侦查员自动取消侦查员等级。

六个明显提高显示改革成效

来安县主办侦查员制度试点一年来,人均办案3.8卷,比去年同期增加57%,办案质效等六个方面明显提升,改革初显成效。

办案积极性明显提升。由于主办侦查员得分情况每月公布在网页上,不论是大队领导、中队负责人、一级主办侦查员还是三级主办侦查员,在积分量化考核上一视同仁进行公布,倒逼了办案积极性,以前“等案办、躲办案”的局面已转变为现在的“找案办、抢办案”。

办案效率明显提升。以前,一些工作积极性不高的侦查员为了少办案、不办案,总是用尽案件的办理期限,导致案件进展缓慢,案件囤积情况突出,案件转换成战果效率不高。现在,实行积分量化考核,办案多得分多,年终根据主办侦查员得分情况进行奖惩,得分最低可能面临着取消或降级。因此,主办侦查员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升办案效率,这样才能多得分,无形中加快了案件侦办的脚步。

整体作战能力明显提升。“4·04”故意杀人案、“7·25”故意杀人案、“7·30”跨省贩毒案,都是在所有主办侦查员参战下侦破的,展现了主办侦查员协调作战的能力,确保了办案的各个环节符合法定程序,案件质量得以保证。

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主办侦查员制度落实了办案终身负责制,这就要求主办侦查员对自己所办理的案件负责,要经得起法律和人民的检验。从考评情况看,自主办侦查员制度试行以来尚无考核不合格卷宗。

刑侦职业归属感明显提升。主办侦查员在职级和经济待遇上都得到相应倾斜,责权利相适应,改变了以前不想干、不愿干的局面。而且,主办侦查员制度对基层办案民警产生了明显的吸引力。

协同作战能力明显提升。为充分调动其他岗位民警、辅警协助主办侦查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对刑事技术、合成作战、办公室内勤等,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考核办法,增强了协同作战能力。(记者 李光明)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9/0411/3852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