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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发出首批8户“虚拟地址”电商营业执照

没有经营场所也可以便捷地申领营业执照。记者今天从合肥市工商部门获悉, 1月11日,微店经营者王海燕到瑶海区市场监管局为自己的微店领取个体电商营业执照,这是合肥市以网络经营场所登记颁发的首张电商营业执照。截至目前,合肥市共有8户电商以网络经营地址办理个体电商营业执照。

这8户个体电商经营者中,瑶海区5户、高新区2户、巢湖1户,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6户是微店平台,2户淘宝平台,经营范围主要涉及化妆品、日用百货、服饰、玩具、办公用品等,标注了“(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

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且手续十分简便。日前,微店经营者叶女士来到巢湖市亚父市场监督管理所服务大厅,提供了一份所在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十分钟后就领取了以网店虚拟地址作为经营场所的电商营业执照。

电商经营者登记后,应当在其网页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电子商务经营者“亮明身份”可以方便消费者更了解网店主体情况, 也有利于通过互联网的传播效应提升网店影响力和竞争力。(谢彭玲 记者 胡霞利)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9/0118/3773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