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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次开展“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遴选的公告

全县各粮油企业:

根据《安徽省“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中国好粮油”项目建设推进,现在全县范围内第二次遴选“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凤阳县境内注册的粮油加工或精深加工企业。

二、遴选条件:企业必须有“中国好粮油”项目建设,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中国好粮油”项目建设要求的粮油加工或深加工等条件,且在2019年内能够完成项目建设。

三、遴选程序:根据“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评定得分确定。

(一)企业自愿申报。

(二)专家组评定得分。

(三)县“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确定。对投资规模大,拉动性强的企业优先考虑。。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月13日17时前,企业将评分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县粮食局行业管理股。联系电话:6721436

附:凤阳县“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遴选评分申报表

 

2019年1月7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9/0108/3761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