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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抢劫多次 一审获刑14年

本网讯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滁城连续发生三起蒙面持刀抢劫案。甚至于,蒙面人竟两次闯入同一家超市实施抢劫。一时间,皖东小城人心惶惶。案件告破后,8月15日,琅琊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决蒙面抢劫者王某有期徒刑14年。

去年10月31日凌晨,居民陈某行至滁城南谯北路“速8酒店”附近的一处公厕时,遭一蒙面人持刀威胁,被抢走手机一部、现金30元;十七天后,滁城南谯北路的一家超市里,两名女营业员在值夜班时,也遭遇蒙面人持刀抢劫,在营业员的拼力反抗下,蒙面人未能得逞;今年1月18日凌晨,蒙面人再次来到同一家超市,用菜刀将一名女营业员砍伤。随后,营业员大声疾呼,蒙面人慌乱中,在没能打开超市钱箱的情况下遁走。

连续多起蒙面持刀抢劫的事件发生后,滁州警方经缜密调查,锁定嫌疑人为家住市区紫薇北路的王某。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王某被捕归案。该案进入司法程序后,琅琊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出生于1983年的王某一直劣迹斑斑——2000年,其因盗窃获刑;2003年,王某因强奸、抢劫再度被判刑,直到去年2月才刑满释放。

“二进宫”出狱后,王某不思悔改,又把抢劫作为“致富”手段。最终,法院方面对其种种行为进行综合量刑后,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2/0829/376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