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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

滁州网讯 为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日前,天长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天长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残疾儿童的救助对象、救助内容和标准、工作流程、经费保障、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凡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从今年起就可得到医疗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最高补贴达到6万元。

《办法》规定的救助对象,为年龄在0-17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且具有天长户籍,或者其父亲(母亲)有天长市居住证;持有残疾人证或有定点康复机构诊断证明;接受本《办法》所列康复救助项目服务。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政府预算,给予兜底保障。同时,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康复救助资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李炳旺)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8/1228/3751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