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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即将到来,滁州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醒

“双十一”即将到来,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醒

先涨后降套路多,理性消费防纠纷

打开电脑网页,“双十一”预售、满减广告霸屏;深夜11点,手机短信响个不停,各种促销广告密集而来……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盛宴即将到来,然而购物高峰期也是交易纠纷和物流高峰期。为了让广大消费者有一个良好的购物体验,近日市消保委发布“双十一”消费提醒,提醒消费者理性购物,避免陷入商家的套路之中。

谨防商家低价套路

“一个月前看中了一个冬季摩托车头盔,眼看着它从370元涨价到470元。”滁城的王先生有一辆摩托车,准备在“双十一”趁优惠活动购买一个冬季头盔,没成想近几日商家调价。

市消保委提醒,面对各式各样的低价宣传,建议消费者提前关注商品价格,警惕先涨价再降价的消费陷阱。多熟悉电商及相关经营者的常见价格手法,在参与网购消费前,尽量先通过其他渠道了解所购产品的质量价格情况,不被虚假折扣所迷惑,不被明显低价所误导,自觉远离售假问题多发的电商平台。在购买商品前,要仔细阅读平台网站和商家的促销规则,明确红包、积分及优惠券的使用范围,询问退换货方式及运费政策,避免事后因不了解促销规则而发生消费纠纷。

理性消费防备纠纷

“之前承诺的赠送物品,后来不送了。”滁城市民李女士介绍,去年“双十一”期间,她购买了一套厨具,店家说好的赠送一套碗碟,最后商家以“数量有限已赠完”为由,拒绝赠送。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网购时要养成留存证据意识,尽量保存好交易记录、聊天记录、广告宣传网页、产品介绍截图,并索要销售凭证,以免出现问题投诉时无据可举。与商家产生纠纷后,双方如不能协商解决,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消保委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双十一”期间,收货环节很重要,建议消费者要先查看商品的规格、型号、数量、颜色等是否与订单一致,确定外观没有破损后再签收。同时,提醒消费者商家所送的赠品也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发现赠品有质量问题,可依法向商家索赔。

此外,“双十一”前后商品交易量激增,常会因包裹滞留、快递延迟等问题引起消费者投诉。建议消费者购买生鲜、急需品时尽量避开网购高峰,付款后密切关注物流信息,一旦长时间未收到商品,要留意交易系统自动打款时间,及时与商家沟通。预售产品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通常情况不予退还,尽量确定需求后再支付。支付过“定金”的商品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剩余款项,避免因超期未付款遭受经济损失。消费者在支付货款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在陌生网站或通过不明链接付款,防止上当受骗。 (记者胡文峰)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8/1108/3713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