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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热线回音(2018年10月19日)
来电人:滁城景臣御园小区有户业主,破坏公共绿化带,私拉院子,并把朝南的窗户改成后门,多次向物业反映,均无果,请核实。
滁州经开区管委会:经辖区城管执法分局核实,小区物业已和当事人沟通过,尽快恢复,由物业监管。
来电人:我在凤阳县武店镇王湖村承包林地,2017年12月份,一家采石场在未经过任何单位包括自己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林地推平采石,毁坏林地面积为17.8亩,当时已向镇政府反映,并安排人员前来测量毁坏面积,但至今镇政府未给予处理和说法,请核实。
凤阳县政府:经调查核实,县林业派出所已经在现场进行了核实、丈量,后期工作正在进行。
来电人:我是来安县半塔镇马头村的村民,自己原先在四川打工,小孩在四川某学校读书,现想将小孩转至来安县半塔镇中心小学就读,学校要求自己提供四川学校的学籍表才可以入学,但四川的学校工作人员称必须新学校接收学生后,才可以将学籍直接转给新学校,如没有学校接收小孩,学籍是无法转移的。现在已经开学,希望教育局介入尽快处理。
来安县政府:目前来电人小孩已在半塔小学随班就读,学校将帮其办理学籍。
来电人:我是来安县泰兴枫香苑小区居民,2018年下雪导致自己水表冻裂,3月份缴纳120元购买自来水公司的水表,更换后未在此处住。现水表再次损坏,自己向来安县自来水公司反映,工作人员不愿维修,请处理。
来安县政府:经调查,去年冬天水表冻坏时水厂已统一及时更换,物业发现来电人水表漏水后关闭了阀门并报修。后经水厂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水表损坏原因是由二次冻坏造成。因此次水表冻坏是用户管理不善造成,水厂只负责免人工费更换,用户则应承担材料费用,但来电人不愿承担该材料费用。
(记者胡文峰 整理)
责任编辑:陈姝妤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8/1019/36964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