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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中忙忏悔,“老赖”半小时兑付11万元

滁州网讯 “把我放出去吧,不要再拘留我了,我马上就联系家人准备还钱!”日前,在拘留所里,刚进来一晚的“老赖”李某,见到定远法官执行干警就痛哭流涕,半小时兑付11万元赔偿款。

2016年5月11日,李某驾驶一辆无牌的两轮摩托车,在路上行驶时,撞到前方同向行驶的梁某,造成梁某十级伤残。因后续赔偿事宜商议未果,2017年12月,梁某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为由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赔偿相应的事故损失。定远法院作出判决后,李某拒不执行赔偿款11万余元,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到了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与李某联系,李某以家庭贫困拒绝履行义务。执行干警曾先后三次到李某家中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均因李某外出拘留未果。

日前,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线报,终于在李某的亲戚家中将他逮个正着。但见到执行干警的李某不但不配合,竟开始大哭大闹,暴力抗法。法警只好强制扭送上车,将其带回法院。在法院临时羁押室,李某毫不理会执行法官的释法工作,对自己抗拒执行的行为也毫无悔意,谩骂、攻击、威吓执行人员,执行干警当即决定连夜将李某送至看守所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在看守所的一夜,李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请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呆了,让我早点出去吧!我保证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做个诚信的人!”再次面对执行干警,李某忏悔地说道,并立即用执行干警的手机联系家人筹款,半小时后,11万元赔偿款如数汇至法院账户。

鉴于李某还清了欠款,并向执行法官深刻忏悔,悔罪态度良好,定远县法院提前解除了对他的司法拘留决定。

(蒋书文 记者胡文峰)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8/0911/3668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