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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首届“亭城美警、拥警模范”评选命名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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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网讯 今天下午,滁州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滁州市首届“亭城美警、拥警模范”评选命名活动正式启动,本活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时间从8月持续到12月底,评选对象着重向基层一线倾斜。

据介绍,本次活动将评选出“亭城美警”、“拥警模范”各10名,活动旨在构建“警爱民、民拥军、警为民、民帮警”的新时代和谐警民关系,不仅要评选出三年来,在工作岗位上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等事迹突出的人民警察,还有一个亮点就是要表彰一批三年来支持、理解、维护滁州市公安工作的普通群众。

据了解,本次活动是滁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活动内容之一,将为滁州市文明创建注入“典型”力量,发挥“示范”作用,辐射、带动各行各业参与到文明创建之中,推动滁州市文明创建工作向纵深处开展。


活动评选对象和范围

1、评选“亭城美警”10名,范围为:近三年来事迹突出的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主要具备: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4个方面条件;当选者授予全市“亭城美警”称号。

2、评选“拥警模范”10名,范围为:近三年来事迹突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长期支持促进滁州市公安事业发展,共同拥护全市社会治安稳定,表现突出、事迹感人、做出较大贡献的个人(包含民警家属、辅警、保安员、治安积极分子、新闻工作者、社区工作者、辖区群众等支持公安工作的各行各业人员);当选者授予全市“拥警模范”称号,并根据事迹情况,进一步推荐为“滁州好人”。

 

活动的时间和步骤

本次评选命名活动时间自20188月至201812月底。分为6个阶段进行,分别为:

18月为宣传启动阶段

28月至9月底为提名争创阶段

39月至10月上旬为审查审核阶段

410月至11月底为事迹宣传及投票阶段

512月为综合评定阶段

62019年春节前为汇报命名阶段,将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滁州公安想全市人民汇报会”同时对首届“亭城美警、拥警模范”进行现场命名,向社会发布活动结果。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8/0823/3652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