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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莫做“官混子”

近日,笔者所在县的一位乡镇领导因不作为而被罢免了职务。据一位熟知内情的朋友相告,这样的“官混子”不但影响恶劣,而且危害很大,理应从重从快给予清除,绝不能再让这样的“官混子”再混下去了。笔者听了,不禁为之叫好。

众所周知,所谓的“官混子”,就是指那些占据着领导职位,既不作为,又不担责的为官者。这样的“官混子”,在平时的工作岗位上,善做老好人,对待岗位工作则善做“甩手掌柜”,不是把责任和担当一推了之,就是打哈哈、踢皮球,在官位上过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安逸日子,而对于老百姓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则能拖就拖,能放就放,根本不予理睬。笔者以为,如此“官混子”已经与当今社会所倡导的“做人民公仆”相去甚远,因而,这样的“官混子”理应受到罢免,理应让其“挪挪位”。

其实,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官混子”现象并不在少数。不是吗?有的人觉得自己已经升迁无望,便在现有的职位上“打太极”,不管大事小事,要紧事还是不要紧事,都置之一边,不闻不问;有的人认为自己是一名副职,又没有实权,于是遇事“打哈哈”,漫不经心,把事情都一推了之;更有甚者,有的人怕得罪人,怕担责,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干脆“混日子”。试想,如此“官混子”,往小了说,是一种不作为、慢作为,往大了说,这是一种渎职,是犯罪行为。

因此,笔者以为,各地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广大领导干部岗位职权的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有“官混子”现象的,要坚决予以查处,该处分的要处分,该罢职的要罢职,从而让那些混迹官场的“官混子”们难以“混下去”,以营造一个风清气正,为官为民的清新官场。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8/0712/3611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