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权威发布 关于开展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年检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年检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滁政办〔2017〕25号)、《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的意见》(滁政秘[2017]87号)及2018年度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1次会议精神,现就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滁州市住房公积金

缴存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工作要求,通过年检进一步强化单位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意识,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

二、年检内容

1、缴存单位参缴人数的真实性。是否依照《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滁政办〔2017〕25号)及《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的意见》(滁政秘[2017]87号)精神,为在岗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存在为职工缴纳社保,而没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现象。

2、缴存基数是否准确合规。是否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号)规定计算基数,有无虚报、恶意降低缴存基数现象。

3、缴存额是否按规定比例计算。缴存比例是否在5%至12%范围内。月最高缴存额不得超过4160元,月最低缴存额不得低于152元。

4、完善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完善基础信息内容包括单位基础信息和个人基础信息。

三、年检时间 

2018年度年检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30日。所有缴存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年检,逾期不予受理。

四、补缴办法

1、2018年1月至年检时住房公积金缴存差额部分应进行补缴。

2、2017年单位缴存基数计算不足的、没有全员缴存的少缴的部分人员,可以进行补缴。

3、及时办理补缴手续,逾期未办的,不再办理补缴,补缴时间截止到年检结束。

五、年检材料

认真填写申报审批资料。各单位要认真、及时填写《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检申报表》、《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检申报明细表》和《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企业单位须提供缴纳社保的明细并加盖社会保险征缴业务专用章及单位上年度12月份工资发放明细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申报材料须填写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材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应在规定期限内报送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服务窗口。年检申报表格可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zfgjj.chuzhou.gov.cn/)“服务事项-住房公积金缴存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缴存咨询电话:0550-3032205。

六、执法检查

各缴存单位要高度重视公积金年检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将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同时对违规单位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市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三十八条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8/0710/3608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