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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无为县陡沟镇凡渡村套取资金支付违规招待等费用问题。2007年至今,凡渡村通过套取一事一议工程款、种粮补助等资金92.74万元,设立账外账用于村级支出,其中支付违规招待等费用计23.4万元。2018年3月,村党总支书记王启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刘宗胜、村党总支副书记王勤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二、无为县住建局行政审批股原负责人夏静林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6年,无为县住建局行政审批股原负责人夏静林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烟酒价值计4500元。其在行政审批工作中还存在违规操作等问题。2018年3月,夏静林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芜湖市纪委监委)

原标题:无为: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8/0612/3584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