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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5·17”“无头”大案告破

警方组织人员打捞死者头颅。 詹步义 摄

谭 睿 曹正刚 记者包增光

芦苇丛中,惊现无头男尸

5月17日傍晚,残阳如血的天际,波光粼粼的河面,老淮河河畔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平静。趁着闲暇,泊岗乡西泊村村民赵三、许虎、张祥三人,悠闲地摇着小船在河边电鱼。张祥撒眼望去,不远处一片茂盛的芦苇丛中,一块白花花的东西引起注意。“看看去”,许虎提议。小船越靠越近,一股腐臭味却愈发浓烈。在强烈好奇心驱使下,他们将木船划到近前,直到离那块“东西”1米开外,许虎用船桨一拨,东西翻转过来时,三人被吓得魂飞魄散——映入眼帘的竟然是一具无头死尸。三人手忙脚乱地回划上岸,哆哆嗦嗦地拨打了110。

强忍令人作呕的阵阵恶臭,民警扒开尸体上密密麻麻的蛆虫,仔细地进行勘验。经过检验和初步分析,该尸体为男性,年纪属中、青年以上,赤身裸体,已高度腐烂,呈巨人观,头部缺失,颈部有不规则切割痕迹,胸腹部被锐器剖开,背部有多处贯通伤,根据现场环境推测死亡时间应为7天左右。

抽丝剥茧,案件一无所获

正在北京参加全国政法委书记培训班的明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骏高度重视案件侦破工作,他指示明光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攻坚克难,快速将命案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

5月18日凌晨4时,明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灯火通明。专案组对案情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从尸体上致命伤部位来看,犯罪分子十分凶狠歹毒,目的就是致其于死地;将尸体剖开,是要让尸体沉没于河底不被发现;分尸、抛尸动机明显,是为了“就算被发现也无法辨认”,增加警方破案难度。因此,当务之急是查找尸源和搜索死者缺失的头颅,只有查清死者身份,才能为案件侦查找到突破口。

转眼已是5月18日清晨,滁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德林,与明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尤冯友一同赶到现场,将专案组指挥部前移到泊岗乡西泊村坐镇指挥。一个昼夜转眼过去,查找尸源和摸排走访工作却一无所获,大家心急如焚。

一个消息,带来一线转机

又是一个不眠之夜。5月19日上午,针对前期摸排未获取有价值线索的情况,专案指挥部随后对排查工作重新部署,将重点区域扩展到泊岗乡全部村庄及与该乡一河之隔的江苏省泗洪县四河乡。

5月19日下午,江苏省泗洪县居民王某某,主动到泊岗派出所反映了一条重要线索:其父亲王宝路的手机拨打不通,失去联系时间已有10天左右。在王某某的带领下,办案民警来到王宝路家。倪玉新副局长却敏锐地发现,王家饭桌上的剩饭剩菜,与5月17日晚发现的尸体胃内容物完全一致。刑警迅速提取王某某的生物检材,与死者进行DNA鉴定比对。经过检验,确定死者就是江苏省泗洪县四河乡淮胜村村民王宝路。

提起王宝路,在四河乡算是家喻户晓。他靠算命为生,村里哪家有个盖房上梁、红白喜事,都要请他去卜卦、瞧风水,人称“王半仙”。刑警走访中还了解到,他曾是双沟酒厂职工,20多年前因婚外恋被开除,再婚后便搬到四河乡淮胜村居住,后因涉嫌虚开假发票诈骗被判刑。出狱后,王宝路已年逾花甲,虽独自生活,却不甘寂寞,有多次嫖娼记录。此人社会关系错综复杂,生活作风又极不检点,仇杀、情杀的可能性都不能排除。

调查过程中,刑警发现王宝路与同村村民李某某关系甚密。警方对王宝路通讯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解读,获取到5月10日王宝路失踪前,李某某最后与其联系,且李某某为该村屠户,熟练用刀,与王有经济来往,可能具备杀人动机。5月20日下午5时,刑警将李某某“请”到四河乡派出所。审查过程中,李某某坚称王宝路之死与他没有关系。专案组对李某某家属及部分村邻进行走访,均未发现可疑迹象,李某某的嫌疑被排除。

鉴于李某某与王宝路关系非同一般,刑警与李某某拉起家常。无意间,李某某透露出王宝路曾经的一段丑事——十几年前,王宝路因与四河乡淮胜村村民秦乃先的老婆刘某某通奸被发现,后经生产队书记调解,王、刘两人保证从此不再往来,秦乃先才作罢。然此事发生于十多年前,村民也未发现王、刘两人再有联络,王宝路通讯记录也未反映出可疑人员,线索再度中断。

就在侦查员一筹莫展之际,对王宝路家进行检查的刑警,却发现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

泛黄字帖,牵出隐秘孽情

王宝路文化程度较低,但在其家中,却堆集大量的书刊杂志。这一奇怪现象,让负责检查的刑警倍感纳闷。翻开杂志,每页的空白处都密密麻麻地记满了一些生活日记。当翻阅到书堆最底部时,一本泛黄的字帖引起刑警的注意,原来,该字帖上详细地记录着王宝路与同村一名有夫之妇,通过传递书信约定偷情的时间、地点等内容。最后一次记录时间是2012年5月9日,即王宝路失踪的前一天。尤为重要的是,那个有夫之妇的名字正是——刘某某。

情况快速反馈到指挥部,专案组分析日记最后一次记录时间,也再次证明王宝路5月9日还活着。日记同时还反映,王、刘之间并不像李某某描述的那样已有十几年没有来往,两人应该仍保持着密切联系,只是方法隐秘,未被别人所知。

年近半百的刘某某,家里共有5人,大儿子及儿媳外出打工,二儿子在江苏某大学上学,她与丈夫秦乃先带着7岁的孙女共同生活,靠种田和养鱼为生,独门独户住在淮河边,与明光市泊岗乡隔岸相望。由于自家船只毁损,秦家人经常划其大舅子的船往来四河与泊岗之间,具备杀人分尸、抛尸的场所和条件。

刑警支队长杨永春及郑治弟、倪玉新等专案组领导身先士卒,深入实地进行反复细致的勘查,传回令人振奋的消息:在秦家附近树林里,发现打斗痕迹,树杆上、地面草叶的叶片上,以及河岸边干涸的泥土中,均发现喷溅状和滴落状的血迹。由此判断,第一现场可能就在秦家附近树林,凶手杀害王宝路后移尸河边,再用船运尸、抛尸。

缜密研判,真凶浮出水面

没有片刻的歇息,无论是专案组领导还是参战刑警,都已连续4昼夜未合眼,但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让他们仍在坚持。专案组将侦查视线重点聚焦到秦乃先及其大儿子身上。如果刘某某与王宝路奸情败露,秦家父子都有报复杀人动机。

5月21日早晨,专案组发现秦的大儿子出现在泗洪县某驾校。通过审查证实,此人案发前后一直住在驾校,并不具备作案时间,嫌疑被排除。种种迹象表明,秦乃先有重大作案嫌疑。

5月21日上午10点34分,胡德林副局长和马骏书记下达指令:抓捕犯罪嫌疑人秦乃先。孙浩教导员带领刑警直扑秦乃先住处,不料其家中竟空无一人。此时,秦妻刘某某骑车外出归来,孙浩当机立断,将刘秘密控制并追查秦乃先下落。面对如此情境,刘某某隐约感到丈夫秦乃先可能犯下大罪,被迫道出其藏身之所。事不宜迟,刑警们立即前往抓捕,发现蛰伏在庄北田地里的秦乃先后,众人冲上前去将其牢牢摁在地上、压上手铐。

疑犯落网,案情真相大白

5月22日凌晨,明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审讯室里,犯罪嫌疑人秦乃先脸上毫无血色,一声长叹之后,他如释重负般地交代杀人分尸、抛尸的作案经过。

上世纪90年代,刑满出狱的王宝路仍改不了拈花惹草的毛病,他看上了秦乃先的妻子刘某某,还不时找寻机会上前搭讪。不甘寂寞的刘某某自然心领神会,没多久便与王宝路陈仓暗度。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村邻们的风言风语引起秦乃先的疑心,继而将两人捉奸在床。恼羞成怒,秦乃先扬言要报复,但在别人调解下,王、刘签下保证书,并承诺不再往来,此事才算平息。

接下来的几年里,见刘某某也还本分,秦乃先便放下心来外出打工,然而不久他因查出肝病被迫返乡。今年5月初的一天,秦乃先在自家厕所偶然发现王、刘两人的往来密信,信中约定着苟合的时间和地点,那肉麻的字眼让他愤懑不已。5月10日晚上,当王宝路再次偷偷来到秦家时,被秦乃先发现并持械追赶。王宝路转身与其厮打,满腔的愤怒彻底扭曲了秦乃先的心灵,在附近一个树林边,他持械将王宝路杀死。

然而,泄愤之后随之而来的是对法律的恐惧和迫切的求生欲望,秦乃先将王宝路的尸体拖到船上,并残忍地将其胸膛剖开、头颅割下,抛尸于老淮河明光市泊岗乡沿岸。为掩盖犯罪事实,秦乃先返回后,又对犯罪现场进行清理。在秦乃先的的指认下,专案组分别提取到王宝路头颅等物证,至此全案成功告破。

5月17日,位于明光市泊岗乡西部的老淮河河畔,惊现一桩震惊皖东的杀人分尸、抛尸恶性大案。这是一起几乎毫无线索的“无头”案,面对扑朔迷离的案情,明光警方充分将传统侦查模式与现代化科技手段结合,凭着英勇顽强的斗志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经过五昼夜的连续奋战,使得盘根错节的案件脉络一步步清晰,最终将凶手绳之以法。

警方带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詹步义 摄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2/0606/354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