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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民政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解决明光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从事办公室文秘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扎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具有明光市户籍。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为2017届、2018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文秘、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毕业生。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6、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基本条件,属于就业援助对象,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5月4日下午17:30止(法定休息日正常上班),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明光市民政局三楼办公室(龙山路82号),咨询电话:0550—8022418。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明光市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明光市就业创业证、学历证书(所有材料都需原件和复印件)、3张2寸近期同底照片,《明光市民政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民政局会同市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2、根据报名情况决定组织面试。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确保报名人数至少超过招录人数1人;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由市民政局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市民政局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的内容和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面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等。面试分值为100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市民政局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市民政局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明光市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民政局研究聘用,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与明光市民政局签订为期3年的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聘用人员劳动报酬参照明光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基本工资2600元(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办理职工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期间,在发出面试及其他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顺延聘用下一名人员。

3、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本公告相关事宜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8/0502/3544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