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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人民法院2018年招聘司法警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明光市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用制司法警察。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男性司法警察3名,年龄为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0年4月13日至1998年4月13日期间出生);女性司法警察1名,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3年4月13日至2000年4月13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裸眼视力5.0以上;其他身体条件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退役士兵优先;

6、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受过刑事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者;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得聘用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明光市人民法院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政治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按照报名、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明光市政府网和明光市人民法院网进行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网络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

1、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明光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司法警察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将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户口本(所有家庭成员页)扫描或拍照,发至明光市人民法院政治处邮箱mgfyzzc@163.com。

网络报名时间自2018年4月13日8:00开始截至4月17日上午12:00。

2、现场资格审查要求:网络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名单将于2018年4月18日在明光市人民法院网站上公布,初审合格人员于2018年4月20日(上午8:30-11:30)携带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所有证件复印件1份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明光市人民法院(明光市龙山路东段40号)主楼二楼大厅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有工作单位或已与其他单位建立(签订)劳动关系(合同)的人员,应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逾期未现场报名者,视为放弃。

3、每位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真实情况、应聘条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应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退役军人、法律专业、学历高低、驾照依次排名。

5、领取准考证安排:考生凭准考证进行测试、面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在明光市人民法院网站上通知,请各位报考人员实时关注,按期由本人领取,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测试

1、测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4月23日—4月27日期间,参加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准考证上注明,请各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笔试和面试时间以及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将在明光市人民法院网另行通知,请各位报考人员实时关注。未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测试均由明光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技能测试内容及评分:

①体能测试

招录司法警察人员首先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达标的,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笔试测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测试人选。

成绩计算:按总分(100分)的30%计分。

②笔试测试的内容及评分:

内容:基本文化知识,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

评分标准:以正确计分。

成绩计算:按总分(100分)的30%计分。

③面试

参加面试人选根据前两项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问题、应变协调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成绩计算:按总分(100分)的40%计分。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我院实际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名单,体检实施后,因身体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选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体检内容按常规入职体检项目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照要求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主要了解被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社会表现等情况,方式主要是采取查阅档案、走访曾就业的工作单位和学校、听取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的意见等方式,全面准确把握招聘人员的情况。

四、公示、聘用及待遇

从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人民法院网公示3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明光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录用人员,依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与录用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在聘用期内违纪违法的,可随时解聘。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间经培训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合同。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明光法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明光法院监察室0550-8132619)。

2、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即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明光市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加兵 罗晓晶 殷鹏楼     

联系电话:0550-8132610、0550-8132614                  

 

附件: 明光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司法警察报名表.doc

 

2018年4月13日

明光市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8/0413/3528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