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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卡取钱 获刑受罚

本网讯全椒一村民组长,在捡到同村居民储蓄卡后,非但没有及时归还,还先后分七次盗取卡内存款14000元。却不想钱取到手仅仅隔了20天,这个村民组长就被抓获归案。

对于不少农村居民来说,到银行办理存取款不难,但如何使用银行卡却有些难度。全椒县的郭女士正是这样,甚至于,她用来存放土地补偿款的一张银行卡,还用的是初始密码——六个“1”。今年年初,郭女士不小心丢失了这张银行卡,随后被同村村民组长金某捡到。

金某捡到卡后,并没有归还,而是先后取走郭女士卡内14000元。可没想,占了便宜没多久,金某就被警方抓获,并移交司法机关。

在司法审判中,全椒县人民法院认为,金某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终,该院一审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2/0529/352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