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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伤人 家长“埋单”

本网讯因为口角,凤阳一15岁少年怒将同龄人推倒在地,孰料却将后者摔伤。为此,少年的家长不得不为其买下3500元的“大单”。

事情始于去年12月8日晚。当时,15岁的小龙和小琪同在凤阳县总铺镇一家游戏室里玩耍,却因琐事发生争执和扭打。期间,小琪一把将小龙推倒在地,并致使小龙受伤。看到儿子受伤,小龙的父母不乐意了,旋即向当地法庭起诉,要求小琪及其父母赔偿各项损失6944.53元。

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办理此案的凤阳县人民法院最终以调解的方式,要求少年小琪的父母赔偿小龙各项损失费用3500元。在司法部门的斡旋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2/0525/351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