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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滁州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

(一)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滁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颁布施行,《规定》共七章五十条,对政府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评估、修改、清理等进行了全方位规范。《规定》内容体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关于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的新要求,从制度层面解决立法项目来源渠道单一、随意性较大、立项及起草的调研论证缺乏深度、征求意见范围不广、工作程序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促进政府立法工作步入更加严谨、更重质量的轨道。拓展政府立法征求意见渠道,聘任首批20名市政府立法咨询员,选定首批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咨询员和联系点的作用得到初步发挥。

(二)全面完成立法工作任务。制定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确定实施类项目2件、论证类项目3件,《滁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已于2018年1月1日实施,《滁州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上述两部政府规章已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报送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和市人大备案。前伸后延配合市人大完成《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审议和修改,完成《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起草,上述两部法规均已通过省人大批准。在立法过程中,注重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均认真研究,并予以反馈。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市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的通知》,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力度。市政府全年向省政府和市人大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33件,未发生规范性文件因违法被撤销的情形。市政府备案审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102件,准予备案84件,暂缓和不予备案18件。组织对2016年以前的共计456件现行有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95件、失效76件、修改17件,清理结果已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方面

(一)严格落实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1+X”制度,印发《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起草单位未公开征求意见的一律退回重新办理。市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板块专门开设“调查征集”栏目,面向公众征求意见。继续邀请第三方对《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进行实施情况评价,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重要部署、重大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加强环境保护、征地拆迁、涉农利益、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评估,全市累计开展评估52项,其中,准予实施51项,暂缓实施1项。

(二)合法性审查深入推进。印发《滁州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实施办法》,在省文件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细化了提前介入的范围,增加了提前介入的方式,新设了提前介入的结果运用,源头预防和化解重大决策行为法律风险。修改《滁州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法》,强力推进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在全省率先确定了合法性审查“负面清单”,在全市推广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流程,统一审查方法、统一文书格式、统一发文编号,提高合法性审查效率。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予以通报。市法制办审查各类涉法事务300余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181份,为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惠科项目、霞客系企业债务危机处理、古城改造PPP项目、京东合作协议、万达合作协议、明湖核心区旅游示范区合作协议、政府回购商品房用于棚改安置等重大事项提供决策参考。

(三)决策智库不断壮大。印发《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党政机关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配备、条件、职责、选聘、权利和义务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对公职律师的设立以及权利义务也作出明确规定。全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聘用率超过90%,形成了覆盖市、县、乡三级的法律顾问网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了咨询论证员、矛盾化解员、执法监督员、法治宣传员的作用,构建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事务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定远、全椒等地推进法律顾问进村居,形成“政府买服务,律师尽义务、村民得实惠”的良好局面,在基层营造了和谐稳定守法的良好氛围。市本级公职律师获批和正在申领14人,县(市、区)获批和正在申领57人,公职律师在本地本部门的作用初步显现。建立市政府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聘任十大类共54名专家,并实现市、县两级政府咨询论证专家库全覆盖。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一)完善权责清单体系。按照“四个一律”、“两个全程”要求,做好国务院、省政府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等事项承接和第三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对应取消15项市县两级实施的权责事项,梳理规范市级公共服务清单1175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132项(含转换11项)、取消15项、规范(下放)25项。完成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系统建设,让项目投资关联的中介服务高效运行。推动省以下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依据、数量“三统一”和“颗粒化”分解。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中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动态管理、编码管理。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更新,确保权责清单依法合规、及时有效。

(二)优化政务服务方式。建成融合51家市直单位510类8.9亿余条数据资源的市级政务数据中心,实现多部门之间的数据动态交换共享,开发城市公共服务一站式平台“智慧滁州”APP,为居民提供足不出户、一键操作的掌上服务。积极推进以“网上办事大厅”为主题的第八轮流程再造,网上办事大厅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完成改造,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滁州厅中公开645个政务服务事项,其中414项实现互联网网上全程办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累计受理各类事项5万余件,办结率超过98%。以减证便民成果及“十二公开”内容为基础,进一步制修订政务服务事项的服务标准,确保服务全程有标准可依、按标准执行、落实标准到位。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出台《滁州市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意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全市共发放“多证合一”营业执照1600余份。开展银行网点代办工商注册登记业务,目前全市共有60多个银行网点可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截至10月底,全市新增私营企业8301户、个体工商户22916户、家庭农场1163户,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9%、127%、116%。“双随机、一公开”深入推进,建立了跨部门联查工作机制,完善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全面完成监管全覆盖,有效改变了过去“想查谁就查谁”、“想怎么查就怎么查”的随意监管方式。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加强市政府“两微一站”建设,对门户网信息公开各栏目板块进行优化,加大技术升级力度。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实施方案要求,率先在全市全面开展试点事项目录梳理以及实施方案制定等前期工作,梳理出国家试点的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8大事项的1000余个子项,形成公开事项目录、公开事项流程图等“四册一图一表”等初步清单。探索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优化办理方式,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审查、办理、答复以及归档等标准。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一)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印发《滁州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职责,细化了应当领取行政执法证开展执法活动的情形,严格了执法行为规范,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监督。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2017年,共通过法制监督平台审核执法证件1247个,组织执法资格考试1195人。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推进年”活动。修订《滁州市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体现了执法公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执法检查“双随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等新要求,传导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涵盖了行政执法从启动到终结的全过程要求。印发《关于报送2017年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情况统计表的通知》,动态调整行政处罚事项259个,涉及基准749个。行政执法个案监督两件,均下发了行政执法督查意见书两份,社会效果较好。案卷评查“三合一”,将专项评查、重点领域案卷评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检查合并开展,评查结果均由市政府进行实名通报。执法公示在市县两级全面推开,公示内容由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向行政征收、行政裁决等其他行政执法种类延伸。截至目前,全市已公示行政执法信息9.2万余条。继续发挥监督员作用,执法监督员对市质监局、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建委、市林业园林局等16个部门开展监督重点执法活动30余次。

(三)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印发《滁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并在省方案基础上自我加压,要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针对不同的重大执法类型,要求做到“七个必审”,指导执法单位制作审核流转文书,列举了在法制审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5种违规情形,相应地规定了执法机构、法制机构、行政执法机关审批负责人不同的法律责任。强化监督检查,5月,开展执法案卷专项检查,随机抽查7个市级行政执法机关35本重大行政执法案卷,其中履行法制审核程序34本。8月,开展“回头看”,抽查4个市级行政执法机关89本重大行政执法案卷,全部履行了法制审核程序。全省(北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推进暨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

(四)推进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向乡镇延伸试点工作效果显现,试点镇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配备了10人左右的行政执法队伍,取得了行政执法权限,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已经正常开展。全椒县正在总结经验,推进行政执法向乡镇延伸全覆盖。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文化综合执法范围,加强了队伍建设,健全了制度机制。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理顺园区市场监管职责关系,在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苏滁现代产业园设立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市政府印发《滁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实现了机构综合设置,明确了城管执法人员总数,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分明,协调配合,统分结合,高效运转”的城市管理格局。全省“两治三改”暨城市建设重点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数字化城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仅一个月就采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信息11000余条,与传统模式相比,问题发现率提高了近30倍,问题处置率提高了近15倍。

五、接受各类监督方面。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市政府就重大资金安排、城市规划、重大项目等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了创新发展、金融担保体系建设、非遗保护、医养结合、大气污染防治、休闲旅游发展等工作情况。坚持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当作“一把手工程”,将相关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承办单位转变办理理念,变“让我办理”为“主动办理”,变“注重答复”为“强调落实”,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交由市政府办理的议案3件、代表建议124件,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8.4%。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以来,市政府共办理政协提案460件,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8.6%。

(二)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组织在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26期,就电梯应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权登记、医改、住房公积金政策、物业管理等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与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全年受理市长热线电话17.09万件、各类网络留言6564件、部门领导信箱4390件、西涧论坛发帖669件、微博微信788件、市长信箱382件、12345网站留言82件。做好“政风行风热线”、“你问政我跑腿”、“热线出击”、“市长热线”等监督性栏目,共推出200余期报道,搭建政民沟通互动平台,协调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运用新媒体开展舆情引导,双微影响力进入全省前列。先后与新浪网合作开展“浪客滁州行”、与凤凰网合作开展“凤观滁州气越淮扬”全媒体滁州行、与新华网合作开展“新华视角 滁州故事”直播活动等,相关话题点击率3500多万次。在市直单位重点建设4个100新媒体矩阵平台,即100个政务微博、100个微信公众号、100个政务头条号、100个政务企鹅号,用新媒体平台把开展舆情引导,把正面的声音传出去。

(三)审慎接受司法监督。2017年,以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5件、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4件。截至目前,法院已审结的22件案件均无败诉。进一步强化《滁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落实,陆峰副市长连续第三年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与市县两级法院行政庭建立了“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共享微信群”,及时掌握全市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过发函、电话、不定期通报等方式督促提醒负责人出庭应诉。2017年前三季度,我市县级政府和市直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79%,较2016年提升24个百分点。其中,琅琊区、凤阳县政府为被告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建立了行政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加强与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沟通协作,主动配合检察机关,积极参与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明确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15个工作日内反馈的时限要求。各级行政机关积极参与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或履行法定职责,累计收回欠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7亿元,收回建设用地436亩,整治被毁林地100.43亩,挽回非法开采矿产资源1870吨,回收和清理危险废物25吨,督促关停和整治环境污染企业2家,保护一级饮用水源地1处。市环保局还与市检察院建立了维护生态环境协作长效机制。

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效果明显。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市108个乡镇(街道)、1207个村居(社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建成遍布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医调委建设的基础上,推进市道路交通纠纷和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建设,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和无缝对接。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开通手机信访APP,做到“五访同接”,实现由“单纯接访”到“专家门诊式接访”,信访化解率达83%。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出台了《滁州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机制(试行)》,将31家市直单位清单汇编成册,并在门户网站上全部公开。以县乡村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开展三无县乡村三级“联建联创联评”活动,全市56个乡镇实现了无访。实施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程,截至11月底,国家级交办化解率97.56%、省级交办化解率99.03%、市级积案化解率94.38%、县级自排积案化解率89.2%。

(二)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高。2017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1件,立案处理77件,立案数较去年增长57%。已办结66件,其中,维持12件、终止审理15件、驳回5件、撤销13件、确认违法2件、责令履行1件、不予受理5件、其他处理13件,直接纠错率24%。加强复议规范化建设,开展复议决定书评比,组织复议案卷评查,加大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力度,市法制办网站已公开复议决定书77件,是去年的2倍。针对撤销、责令履行等直接纠错类案件,以及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案件涉及的县级政府和市直部门开展复议回访。针对信息公开申请类案件增多,处理难度大,行政机关对申请不答复、超期答复、答复不规范、答复不合法等问题凸显的情况,开展依申请公开案件专项规范,指导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调研报告受到市委副书记、市长许继伟的高度肯定。

七、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方面

(一)强化督察指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相关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为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得到有效落实,除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还特别制定了《2017年度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工作要点》,确定73项年度工作任务,并要求各牵头单位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情况。结合上级要求,开展《纲要》及重点改革任务专项督查,并报送工作报告。启动全市第三批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全市共137个单位申请参加创建。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坚持尽早部署、日常评价、年终评议、政府通报,注重过程考核,年终邀请各县市区开展集中评议,增强了考核的客观性和公信力。继续发挥法制工作联系点制度作用,年开展工作300余次,通过主动服务和有效对接,既提升了政府法制机构工作的美誉度,也提升了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强化队伍建设。根据工作新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增设合法性审查科(立法科),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查等重点工作力量。遴选工作人员两名,已全部到岗。为解决基层法制工作力量问题,在乡镇和部门大力推行专兼职法制员制度,为增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力量的找到了突破口,全市目前已配备法制员600余人,法制员在合法性审查、涉法事务办理、规范性文件审核、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举办全市法制员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回应了基层提高法制员政府法制工作业务能力的迫切需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和部分市直、县直部门法制员约160人参加培训。

(三)强化法制培训。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不放松。7月,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在南京大学举办“滁州市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11月,结合年度依法行政推进会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并结合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应诉、信息公开等专题讲座。按照执法人员管理要求,市政府法制办配合各行政执法机关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赴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制培训20余次。制定了“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将依法行政作为公务员培训的必修内容,结合“12.4”宪法日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

(四)强化法制宣传。编发依法行政简报21期,发布法制信息1496条,省政府法制办采用近1001条,国务院法制办采用3条,信息采用量位于全省前列。连续第四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主题征文活动,全市形成重视法制、研究法制、宣传法制的良好氛围。9月至10月,在《滁州日报》专刊发布“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突破”文章,并分四期专版刊登“五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回眸”专题报道18篇,全面展示十八大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成效。7月1日,“滁州政府法制”微信公众号正式开通运行,全年编辑发送71期共270条图文信息,阅读总量达25752次,为宣传政府法制、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文化搭建了新平台、增添了新渠道。

八、2018年工作打算

(一)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组织好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加强联系点工作实效,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点对点、面对面指导。以第三批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定工作为契机,召开全市工作会议,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提升法制信息工作水平,发挥新媒体作用,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宣传和征文活动。

(二)保证《纲要》落实到位。督促《滁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各牵头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制定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健全贯彻落实《纲要》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和销号制度。根据全省“三级大调研”成果,学习省内外先进工作经验,制定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制定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继续配合市人大完成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做好法规规章的法制审核工作。对立法咨询员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培训,将立法咨询员用起来,与基层立法联系点互动起来,切实发挥其作用。落实公众意见反馈制度,对征集到的公众意见及反馈情况要进行记录留存。

(四)落实重大决策机制。强力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沟通、衔接、协调机制,加大工作检查指导力度,重点推进部门和乡镇落实,促进合法性审查常态化、规范化、有效化。运用好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完善工作机制,发挥专家咨询论证作用。继续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估。

(五)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继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主题活动,确定十项重点工作。执法公示全面推开,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在部分县试点全覆盖。深入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和执法检查。紧抓行政执法规范化,继续开展“多合一”执法案卷评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通报制度。

(六)提升复议应诉效果。修改完善行政复议各项工作制度,继续开展案件回访、决定书评比和案卷评查。严格行政诉讼裁判文书备案制度,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备案情况,稳步提升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举办1期行政诉讼培训班,安排1次观摩庭审。联合市直部门开展类案专项规范,通过与市中院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与衔接。

(七)强化法制工作能力。举办一期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结合重点工作开展至少两次专题讲座。聘请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分专业分领域培养锻炼政府法律顾问,增强法律顾问工作专业性、精准性。抓好法制员队伍建设,为法制员工作建章立制,提高法制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2018年1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8/0224/3486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