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权威发布 关于公布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关于公布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现将定远县境内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布如下:
违法停车抓拍系统9处:抓拍机动车违法停车;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
1.311省道67公里440米处(池河街道)
2.311省道67公里530米处(池河街道)
3.311省道67公里680米处(池河街道)
4.311省道67公里860米处(池河街道)
5.311省道68公里30米处(池河街道)
6.311省道68公里800米处(池河街道)
7.311省道69公里160米处(池河街道)
8.三(界)池(河)路14公里处
9.三(合输)池(河)路18公里处
特此公告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马苗苗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8/0212/3478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