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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2018年春节文化惠民活动招标工作方案
根据滁州市2018年春节文化惠民活动方案安排,探索创建社会参与春节文化活动路径,特制定本招标工作方案。
一、活动项目
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春节文化惠民活动,春节期间将举办12项活动:第七届“醉翁亭”民间花灯表演大赛、非遗手工技艺产品展示展销会、庆新春广场舞展演、元霄佳节灯谜会、文化发展成果展、滁州民俗文化展示暨兰花展、优秀电影展映周、欢乐滁州综艺演出、黄梅戏《一个不能少》、“明光酒业杯”滁州市手机随手拍摄影大赛活动、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滁城街面彩墙布置。
二、招标单位
滁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招标条件
具备中国二级以上广告资质,并具有丰富户外宣传广告经验的企业。参加招标的企业不得以联合体参加招标。
四、招标项目
10项活动整体宣传广告代理权(滁州民俗文化展示暨兰花展、“明光酒业杯”滁州市手机随手拍摄影大赛活动除外)。
五、权利义务
1、招标单位
①负责12项活动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
②负责相关活动场地的协调和落实工作;
③负责活动开展期间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
④负责协调解决中标单位合理、合规要求。
2、中标单位
①根据本方案,授权争取企业赞助;
②在第七届“醉翁亭”民间花灯表演大赛、欢乐滁州综艺演出、庆新春广场舞展演和戏曲演出、优秀电影展映周放映等主背景(显示屏)上落款中标单位和赞助商名称;
③举办户外活动时,在不影响活动(展演、展示)正常开展的情况下,设立相应区域开展中标单位和赞助商产品宣传展示;
④按街面彩墙布置方案,安排彩墙宣传;
⑤分享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网络媒体宣传报道权利;
⑥服从招标单位管理。
六、中标结果
以最高报价中标。
七、资金支付
中标企业根据2018年春节文化惠民活动方案,自愿承担相关活动经费,最低宣传广告代理费人民币不少于 捌 万元(不得以物品折扣现金),中标资金可以在不同活动项目间调配使用。并根据市文广新局要求在2018年3月12日前支付给市文广新局,由市文广新局上交市财政局非税管理局。
滁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月22日
附件1:
2018年春节街面彩墙布置方案
一、彩墙布置时间
2月8日至3月8日
二、彩墙布置地点
洪武路(高铁站站前广场)2处,来安路与琅琊大道交叉口(火车站站前广场)3处,凤凰路(人民广场南门大门前)3处,凤凰路与南谯路交叉口(移动公司人保大厦)1处,清流路与南谯路交叉口(清流公园、博西华)2处,清流路与菱溪路交叉口(清流桥)1处,清流路与上海路交叉口(雪福来4S店拐角)1处,凤阳路与南谯路交叉口(八中)1处,中都大道与同乐路交叉口(市政务中心西北广场)1处,琅琊大道与丰乐大道交叉口(雨润房产售楼部、百姓缘药房)2处,琅琊大道与西涧路交叉口(琅琊区政府旁公园、公园对面)2处,琅琊大道与古道路交叉口(滁州学院旁)1处,南谯路与环城路交叉口(南湖公园勿忘石旁)1处,花园路与丰乐大道交叉口(华美达酒店、浩然国际花园)2处,丰乐路与龙蟠大道交叉口(99广场、龙蟠汇景)2处,丰乐大道与全椒路交叉口(中石化加油站)1处,会峰路与全椒路交叉口(中信银行)1处,丰乐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公园处)1处,丰乐大道与天长路交叉口(香谢丽舍售楼部旁)1处,凤阳路与会峰路交叉口(博士汽车修理厂旁)1处。
三、彩墙建筑尺寸
彩墙尺寸:不少于15米*5米。
四、广告宣传方式
参与广告宣传企业可以在彩墙两边(不超过总版面的四分之一)适当位置进行企业或产品宣传,内容由市文广新局审定。政务中心附近彩墙不得进行企业或产品宣传。
五、相关要求
1、滁州市文广新局负责彩墙布置活动统筹。
2、中标企业负责图纸设计、资金筹措、安装布置、施工及安全保障等。
3、中标企业负责该项活动结束后的拆卸运离等工作。
4、所有彩墙均需落款为滁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中标企业共同制作。
附件2:
2018年春节文化惠民相关活动预算经费
1. 第七届“醉翁亭”民间花灯表演大赛,活动预算为11.2万元。
2. 非遗手工技艺产品展示展销会,活动预算为8.04万元。
3. 庆新春广场舞展演,活动预算为1.5万元。
4. 元霄佳节灯谜会,活动预算为1万元。
5. 文化发展成果展,活动预算为1万元。
6. 优秀电影展映周,活动预算为5万元。
7. 黄梅戏《一个不能少》演出,活动预算为5万元。
8. 欢乐滁州综艺演出,活动预算为7万元。
总计:39.74万元。
公开招标时间:2018年1月29日下午3点;
地点:市会峰大厦16楼,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会议室。
责任编辑:马苗苗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8/0123/34570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