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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全面实行封湖禁渔保护水产资源
滁州网讯 近日,天长市专门出台文件,规定从1月份开始,全面实行封湖禁渔,保护水产资源。
为促进湖区渔业的可持续发展,该市农委今年对全市渔业水域实行季节性禁捕,以涵养生态。今年封湖禁渔的时间从1月1日至5月31日,封捕范围包括高邮湖、沂湖、洋湖、牧马湖、胭脂湖及所有湖湾、湖荡、河道、中小型水库。封湖期间,严禁一切渔具和捕捞方法捕捞,并禁止绞捞水草。1月1日至9月15日为河蟹禁捕期,禁止捕捞、收购、贩运河蟹。6月1日至8月20日为银鱼、梅鲚保护期,禁止扳网、兜网等生产。全年严禁使用电力、毒药、爆炸物、鱼鹰等捕捞水生动物。严禁用敲船、篦封、密眼网等渔具和捕捞方法捕捞。
封湖禁渔期间,该市农委还将组织渔政、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强化监督管理,对违反渔业法律法规和禁渔期有关规定的行为一律严惩重罚。 (李炳旺 孙国卿)
责任编辑:陈姝妤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8/0123/34562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