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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劳动人事调解组织全覆盖
劳动者有了劳动人事争议,其所在单位就会有调解组织帮忙解决。记者从4月20日召开的市直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27家用人单位将先行“探路”,明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将全覆盖。
一半小争议有望基层化解
“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加班工资等纠纷,因不懂法或避免麻烦,不少劳动者宁愿选择忍气吞声而放弃维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说,基层组建劳动人事调解组织后,可一定程度上减少劳动者维权的人力和经济成本,有利于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记者了解到,基层劳动人事调解组织由职工代表和单位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用人单位代表由单位负责人指定。基层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后,当事人在30天内可以书面或口头申请调解。基层调解组织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15天内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市人社部门表示,通过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力争将全市50%以上小额的、简单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
27家用人单位先行“探路”
记者了解到,先行“探路”的27家用人单位包括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中学、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电信滁州分公司、滁州扬子木业有限公司、安徽康佳电器有限公司、滁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等。今年年底前,全市300人以上的企业大部分将“紧随其后”,到了明年,劳动人事调解组织将在全市全覆盖。
市人社部门表示,27家率先建立标准化、规范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用人单位,应当有专门的办公场所,有调解台账、程序制度、规范调解文书、争议处理档案,他们将在5月下旬对其各项软硬件建设情况“验收”。今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劳动人事调解组织将作为参加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申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和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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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2/0427/3449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