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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本报讯4月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当天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代理主任李耀才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尽忠、秦钢昌、朱云霞,秘书长樊承科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因病因事请假2人,实际到会32人,符合法定要求。

会议先后听取了市妇联关于滁州市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关于《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履职点评办法》(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专题询问实施办法》(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关于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关于我市城市垃圾处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人大代表出缺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关于人事任免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人员的情况介绍。

其间,工作人员宣读了《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履职点评办法(草案)》、《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专题询问实施办法(草案)》、《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草案)》。

当天下午,会议对上述各项议程进行了分组审议。

副市长刘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章勤惠列席会议;部分省、市人大代表等也列席了本次会议。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2/0427/344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