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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新房未入住物业费可申请减半
滁州网讯
滁城市民黄先生:自己购置新房后一直没搬进去住,但恒大绿洲小区物业却要求全额缴纳物业费,根据《滁州市市本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滁价费2010-97号)相关规定,业主自交房之日起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则物业费减半,认为物业的做法不合理,请核实处理。
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经查,恒大绿洲小区物业已同意按50%收取物业费。
(记者刘 晨)
责任编辑:王克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7/1107/33721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