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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通报

1、区档案局(馆)原局(馆)长陈群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6年-2017年期间,陈群私设“小金库”为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补贴,并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陈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和免职处理,违纪款项一并追缴。

2、区农委(粮食局)副主任、副局长朱永寿,区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副队长窦德余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5月,朱永寿、窦德余在公务接待中违规使用香烟一包。朱永寿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窦德余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追缴违纪款。

3、区农委种子管理站副站长孙齐跃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7月,孙齐跃在公务接待中违规使用香烟一包。孙齐跃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追缴违纪款。

4、区司法局驾驶员梁群文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3月,梁群文私自使用公车加油卡给自己私家车加油,计272元。梁群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追缴违纪款。

5、区畜牧局局长任正国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7月,任正国安排单位公车私用。任正国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追缴违纪款。

6、区琅琊粮库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曹志斌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曹志斌驾驶单位公车产生违章费用2250元,并在单位账户予以报销。曹志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

7、区琅琊粮库主任夏宝新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6月至2015年12月,夏宝新多次在中午公务接待中,违规使用酒水,并在单位安排工作餐时,违规饮酒,合计490元。夏宝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

8、区农委(粮食局)粮食收储公司党支部书记、副经理(主持工作)缪军香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6年,缪军香为琅琊粮食收储公司人员超标准发放电话补贴,共计6000元。缪军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一并追缴。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7/1025/3360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