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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琅琊区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琅琊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激发全区广大家庭开展“文明家庭”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我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在广大家庭中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挖掘一批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美丽琅琊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评选范围

全区范围内常住人口且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规违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践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四、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10月中旬至10月30日)

区文明办印发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通知,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宣传发布,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各街道(中心)、区直各单位要结合评选标准和工作实际,搭建活动平台,广泛宣传发动,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10月31日至11月20日)

各街道(中心)、区直各单位按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组织推荐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文明家庭”候选家庭推荐给区文明办。各街道(中心),区直各单位按任务分配表(见附件1)进行推报。

(三)评选公示(11月底)

区文明办组织评选,对候选家庭进行综治、计生、纪检等方面进行征求意见,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12月上中旬)

区文明办对“文明家庭”进行审核确认、命名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学习宣传

在区内相关媒体开展“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对40户文明家庭事迹进行学习宣传。结合文明家庭建设年,组织开展“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家庭建设”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村社活动,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创建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通过家庭(单位)自评、互评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城市建设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街道(中心)、区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扎实推进,及时上报。各街道(中心)、区直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文明家庭”候选对象申报表(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好后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区文明办,同时将“文明家庭”申报对象家庭生活照片(1-2张)报送至区文明办。区文明办邮箱:acyl456@126.com。

联系人:陈延龄,联系电话:0550-3041089。

附件:关于开展琅琊区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琅琊区文明办

2017年10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7/1020/3352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