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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一快递物品丢失案例入选
本网讯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安徽省工商局日前发布了2011年度全省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我市南谯区一快递公司在快递过程中丢失一台电脑的案例入选其中。
去年2月18日,消费者周某通过滁州市某快递公司邮寄一批电脑及其配件等物品至苏州,保价1万元。几天后,该批物品到达苏州,可周某发现少了一台主机和一台显示器,便向快递公司索赔,但该公司一直推脱不办。2月25日,周某向南谯区工商局12315中心投诉。经工商部门5次调解,快递公司最终一次性赔付消费者电脑、配件及邮寄费共5650元。“幸亏消费者对快件进行保价”,市工商局、市消协相关负责人分析,出现快件丢失后,可根据相关条款规定进行索赔。如果不保价,按照该快递公司单方面制定的协议来说,消费者最多只能拿到快递费5倍且不超过500元的赔偿。“这种规定涉嫌霸王条款,我们将对其进行规范。”
如何确保快递物品的安全及出现问题后怎样解决呢?该人士提醒消费者,首先,选择快递公司最好先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在寄递之前约定好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解决方法,以免事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其次,对物品进行保价,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所支付的保价费仅为消费者申报保价金额的1%至3%,所以建议消费者切勿因小失大,支付了较低额度的保价费用相当于多了份“保险”。再次,作为保价的前提,消费者在填写快递单时务必要详实,具体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重要内容,以免出现纠纷时,缺乏索赔依据。与此同时,收件人的地址和寄件人的地址也要填写清楚,以免因地址不详造成投递时间上的延误或投递物品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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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2/0315/3352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