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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受侵犯 亦可来维权
商品房合同上明明是防火、防盗入户门,交房时却成为普通钢制门;饮水机出现故障,造成家中失火,却索赔无果;通过快递公司邮寄一批电脑,谁料到货后少了一台……。今年的“3·15国际消费权益日”来临前,市工商局、市消协、市物价局向社会发布了2011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美容、电器、快递、合同、汽车等众多行业。记者发现,人格尊严、知情权等“精神”上的权益受到侵犯也成为了典型案例。
入户门被开发商“掉包”
消费者欧某在明光市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开发商提供防火、防盗入户门。2011年6月交房时,欧先生却发现,开发商已擅自将入户门更换为普通钢制门。众业主多次找开发商理论,均无结果。
经调解,开发商赔偿220户业主差价,毎户500元,共计11万元。此外,工商部门对开发商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工商
饮水机故障家中失火
2011年9月,消费者蒋某在天长市某电器城购买一台饮水机。11月8日,饮水机出现故障,造成家中失火,损失严重。蒋某随即联系电器城要求赔偿,产生分歧。无奈之下,便向天长市工商局12315投诉。
经调解,由生产厂家一次性支付给消费者蒋某人民币25000元。
祛斑无效果退款太难
消费者陈某花费6006元在滁州市某美容院做无针祛斑美容。在做美容前,美容院书面承诺如无明显祛斑效果可退款。一个疗程结束后,陈某发现没有明显祛斑效果,要求退款,却遭经营者拒绝。
经琅琊区工商分局12315中心两次协商调解,经营者补偿消费者各项损失3600元。
电热水袋成掌中炸弹
消费者周某在定远县某市场经营部以20元的价格购得一只电热水袋,其女儿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裂,造成左手及双下肢烫伤。经诊断,女童烫伤度达到5%,共花费医疗费4000多元。
经调解,经营者最终赔偿周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2000元。
快件丢失遭遇索赔门
去年2月18日,消费者周某通过滁州市某快递公司邮寄一批电脑及其配件等物品至苏州,保价10000元。几天后,该批物品到达苏州,可周某发现少了一台主机和一台显示器,便向快递公司索赔,但该公司一直推脱不办。
经5次调解,快递公司最终一次性赔付消费者电脑、配件及邮寄费共5650元。
家具不环保皮肤过敏
2011年3月,凤阳县消费者吴某购买了一套价值5000元的家具。使用两个月左右,吴某出现眼睛红肿、皮肤瘙痒等过敏现象,怀疑家具甲醛超标。吴某找到厂家,厂家不予处理。
经鉴定,该套家具的甲醛含量超标。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经营者最终为吴某重新更换一套家具。
装修小失误导致损失
消费者齐某订购了一套卫生间用具,经销商于2011年7月14日安排工人安装。两天后,卫生间漏水,导致家具和木地板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齐某认为漏水是由于经销商安装卫生洁具不当造成的,便找到经销商要求赔偿,被拒。无奈之下,齐某向滁州市开发区消费者协会求助。
知情权被开发商侵犯
去年12月26日,全椒县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消费者潘某投诉,称其与某开展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预付定金2万元。后来,潘某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被告知该房屋公摊面积达24%。潘某认为在签订房屋认购书时开发商并未说明实际公摊面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因而拒绝签订购房合同,并要求退还预付定金2万元。
经调解,开发商退还潘某购房定金2万元。
汽车载重量咋能缩水
消费者杨某于2011年2月24日购买了一辆农用货车,钢印和行车证标注的载重量均为6.25吨,实际检测却为4.63吨,导致无法办理营运证,杨某与经营者协商无果,便向开发区12315投诉。
经与销售商、厂家、消费者三番五次协商调解,厂家最终赔偿1.5万元,并补偿相应误工费。
人格尊严岂可受侮辱
去年4月14日,消费者孙某乘坐花山开往滁州城区的客运车。当孙某拿出10元纸币买票时,售票员却说是假币,让其更换,不停地对孙某进行侮辱和谩骂,并表示不换一张真币就得马上下车。孙某的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
经查,这张10元纸币是真币。经调解,售票员当面向孙某赔礼道歉并免去其车费。
物价
工商人员为市民讲解真假酒的辨别方法。
药店加价咋高于“国标”
2011年4月26日,市物价局开展药品价格大检查,发现某药店高于国家指导价销售复方利血平、冠心苏合胶囊、复方胆通胶囊和维C银翘片等药品,共计多收款4887.6元。物价部门依据《价格法》规定,责令药店退还消费者4887.6元,并处罚款4887.6元。
小学教师乱收教材费
去年9月6日,省物价局网站反映明光市某小学教师乱摊派问题。物价局通过调查发现网络反映属实,当即做出决定:责令该教师将学生购买的《突击100分》退回小店,造花名册无条件退还88名学生购书款每人14元,共退款1232元,同时要求学校加强收费管理。
幼儿保育费多收70元
2011年9月2日,接群众举报称,定远县某乡镇中心幼儿园幼儿保育费超标收取。经定远县物价局调查了解,该校确实在开学时超过核定的每生每学期290元保育费标准,实际按360元收取。共计多收8610元。物价部门当即责令该幼儿园全额退还多收款。
医院乱收费监管忒难
去年6月23日,市物价局开展医疗收费大检查,发现某医院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1、超规定差率销售药品,共计多销售金额53808.61元;2、自立项目收取材料费,计多收947元;3、超标准收取胎心监测费,按规定胎心监测收费标准应为每次5元,而该院却以每次16元、17元不等超标准收取164次胎心监测费,计多收费2028元。市物价局责令该医院退还所有多收款,无法退还的予以没收,并处罚款1000元。
商店擅自提高盐售价
受日本震后核辐射谣言的影响,从2011年3月16日傍晚起,我市出现食盐抢购风潮。市物价局迅速行动,对食盐零售网点开展巡回检查,及时制止了6起擅自抬价的行为,当场退款50元。仅一天半时间,平息了抢购风潮,维护了食盐供应、销售价格秩序。
骨灰盒售价竟加三成
去年4月8日,物价部门对一殡仪馆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殡仪馆在提供殡葬服务过程中,销售水泥棺(骨灰盒)时超过规定的30%加价率,计多收2065.5元;对开具火化证明的群众自行收取每证10元的证书费,计收4400元。合计多收6465.5元。物价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责令该殡仪馆全额退还多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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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2/0315/3351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