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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5号)精神,要求我市评选推荐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2个和先进工作者3名。为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为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市人社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成立市评选推荐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推荐工作,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申报要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抓紧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按照皖人社秘〔2017〕315号文件明确的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和要求,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者1名先进个人,请于9月30日前向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推荐申报。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材料进行评选,推荐对象确定后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联系人:李达,联系电话:0550-3073810。邮箱:25608355@qq.com。

附件:

1. 滁州市评选推荐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2. 关于开展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保障活动的通知.pdf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7/0927/3326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