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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档案史志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解决明光市档案史志局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档案史志局内设股室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拥有明光市户籍。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为毕业24个月内(2016届、2017届)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档案、文史、计算机相关专业优先。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基本条件,属于就业援助对象,服从工作安排。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20日下午16时截止。

2.报名地点:明光市档案史志局办公室(政务中心东裙楼2楼206室)。咨询电话:8022442。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明光市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明光市就业创业证)、3张2寸近期同底照片,填写《明光市档案史志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五、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档案史志局会同市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考试、考察事宜

1.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考试。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的,不进行考试;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由市档案史志局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试。

2.考试采取笔试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如因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不进行考试的,直接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考察;因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进行考试的,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员。

考察工作由市档案史志局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市档案史志局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档案史志局研究聘用,分配到相关岗位工作,并办理聘用手续。凡不服从工作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与明光市档案史志局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聘用最长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劳动报酬参照明光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执行,基本工资不低于2000元(包括公益性补助),办理职工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

九、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期间,在发出考试及其他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顺延聘用下一名人员。

3.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明光市档案史志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7/0911/3299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