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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一对夫妇荣获第五届“安徽省道德模范”称号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推动“践行核心价值 打造好人安徽”主题实践活动,根据省文明委工作部署,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第五届安徽省道德模范和第二届安徽省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经各地各部门广泛推荐,在省属主要媒体公示宣传,综合评委投票、公众代表投票和社会群众投票,安徽省道德模范和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组委会综合评定并报经省文明委负责同志同意,决定授予陈贤曹旭夫妇等30位(组)同志第五届“安徽省道德模范”称号,授予王怀芬等26位(组)同志“安徽省道德模范提名奖”,授予马玉会等10位同学第二届“安徽省美德少年”称号,授予张语洋等10位同学第二届“安徽省美德少年提名奖”。

当前,全省上下正在积极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希望受表彰的道德模范和美德少年,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力争为美好安徽再建新功、为好人安徽再添光彩。希望社会各界以他们为榜样,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希望各地各单位把评选出来的道德模范和美德少年,作为现实的价值观、有形的正能量,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广泛学习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真正让选树道德模范和美德少年的过程,成为普及基本道德规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过程,成为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的过程,在全社会掀起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新热潮,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道德支撑、凝聚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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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贤、曹旭夫妇 

陈贤,女,汉族, 1972年8月生,滁州市定远县人,安徽天定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旭,男,汉族,1971年9月生,滁州市定远县人,安徽天定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年,陈贤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成为安徽省首位援藏女律师。三年多来,陈贤先后辗转西藏、内蒙古、新疆等祖国边疆条件最艰苦的地区,让法治阳光照进每一位少数民族同胞的心中。在陈贤的感召下,丈夫曹旭义无返顾地追随妻子的脚步,成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全国唯一“夫妻志愿者”。

2014年7月,陈贤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成为安徽首位援藏女律师。三年来,她的足迹遍布西藏、内蒙古、新疆,受理办结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220多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300多人次。2015年,曹旭加入到“1+1”志愿援助律师行列,与妻子一起来到内蒙古,一年后又双双奔赴新疆。他们开展普法宣传、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护困难群众合法利益,让公平正义根植于更多人心中。近日,陈贤第四次申请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陈贤、曹旭获评“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优秀律师、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和“心动安徽·最美人物”等荣誉称号。陈贤、曹旭分别当选“中国好人”。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7/0901/3288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