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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第二部地方实体法下月实施

滁州网讯 作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首批国家4A级旅游区,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发展历来备受各界关注。今天上午,滁州网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对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发展,8月1日起,《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区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据悉,这是继《滁州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后我市制定实施的第二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我市以创建5A级旅游景区为契机,加快推进了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的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景区的品位和影响力,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为了更好地“呵护”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滁州早在2106年就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历经了意见征集、草拟、修改、审议等多番努力后,该《条例》于今年5月27日正式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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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条例》共五章四十一条,主要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和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要求由市人民政府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协调处理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重大事项;明确景区周边的城市建设活动标准及实施流程;规定景区管理机构要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培育文化旅游产业,建设智慧景区;并重点突出对风景名胜区内文物古迹、古树名木以及水源的保护,对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实行分级管理,对核心景区规定了更加严格的禁止性行为。

据介绍,此次《条例》的施行,为琅琊山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很大程度上将对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推进旅游发展及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产生积极作用。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7/0725/3238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