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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卖淫嫖娼 老板是个孕妇
本网讯日前,天长市公安局冶山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一对卖淫嫖娼的男女,令人感慨的是,容留二人卖淫嫖娼的浴室老板居然是个孕妇。
经查,这家浴室为了拉生意,从南京市六合区的一家浴场“引进”了一名“失足女”吴某,准备搞一些“特色服务”。没想到,吴某与“客人”黄某的第一次交易,就被警方当场查获。
1月15日,天长市公安局依法作出裁定,给予容留卖淫嫖娼的王某拘留10天、罚款3000元,鉴于其是位孕妇,决定暂缓拘留。给予卖淫嫖娼的一对男女分别拘留10天、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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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2/0119/3230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