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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全面展开“微权力”治理

滁州网讯 去年以来,天长市在全市15个镇、街道151个村全面展开“微权力”治理,探索、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在辖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政治生态。年初,该市“微权力”治理的经验做法得到省纪委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围绕“微权力”治理,天长纪委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基础“小微权力”治理的方法和途径。一是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对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公共服务、组织人事、“三务”(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6大类26项,每项小微权力如何运行,开列清单,明确职权事项的具体内容,建立健全了财政支配、物资采购、农房改建审批、安全消防生产、环境保护等26个方面的流程图。二是推行《小微权力责任清单制》,围绕村“两委”干部履行“小微权力”,开列“责任清单”,即村党组织书记责任涵盖个人廉洁自律、班子建设、组织建设、重要决策、群众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等6大类10项责任;村委主任涵盖个人廉洁自律、三资管理、村务管理、民生工程等5大类10项责任;“两委”副职涵盖个人廉洁自律、分管工作落实、包组工作落实等3大类3项责任。三是推行《村干部积分制管理制度》,每月对村干部履职和落实责任情况,进行积分制考核,根据干部积分按半年、年终兑现奖惩。

(宣金祥 李春宝 郭树龙)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7/0626/3200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