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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警察犯错,滁州市民可打12389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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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民警向市民介绍情况。

滁州网讯 1997年6月20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昨天上午,市公安局在人民广场举行活动,宣传和纪念该条例施行20周年。记者从现场获悉,市民若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可拨打110或者12389专用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督察机构的基本任务,是保障警方和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2013年,岳某驾驶摩托车行至滁城清流路,没有理睬交警周某的示意指挥强行冲卡,撞倒周某致使其身体多处受伤。督察部门随后介入,全力保障交警周某的合法权益。

督察部门同时提醒,市民若发现公安机关和警察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可通过邮寄信函、口头陈述、拨打110或者12389专用举报电话进行投诉。2011年5月10日,中央电视台报道沪陕高速滁州吴庄道口有交警执勤不规范,于同年4月28日违规收取驾驶员现金不开票据的情况。此事曝光后,督察民警迅速调查,确定违纪嫌疑人,固定证据后将其辞退。 (记者包增光 文/图)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7/0621/3194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