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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民工工资,卷铺盖走人
2011年度(截至11月30日),滁州市清欠办累计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290件次,拖欠工资总额8693.92万元,涉及农民工4000人次,协调支付6757.32万元。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欠薪事件发生在建设领域。随着“大滁城”建设的深入,原本平稳的建筑市场却出现了一些不和谐音符。岁末,因为欠薪压力,少数被唆使的农民工甚至采取过激行为。为此,滁州市对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受到了惩处。这也表明了滁州的态度——欠农民工工资,滁州不欢迎!
重罚不诚信企业
今年以来,少数施工企业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已经影响到了滁州的社会稳定。为确保“大滁城”建设的有序进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滁州对5家建设领域不诚信施工企业课以重罚,分别为:将承建天逸华府7#、16#、17#楼的湖南协和建筑有限公司清退出滁州建筑市场,三年内不得在滁州市承揽业务,将其记入“黑名单”,通报至湖南省建设厅及娄底市建委,报安徽省住建厅稽查局备案,并进行网上通报;将承建滁州国际商城二期工程34—37#楼项目的江苏通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清退出滁州建筑市场,三年内不得在滁州市承揽业务,将其记入“黑名单”,通报至江苏省建设厅及泰州市建委,报安徽省住建厅稽查局备案,并进行网上通报。
另外,将承接滁州中学体育馆项目后违法转包的池州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清退出滁州市场,通报至池州市建委,报安徽省住建厅稽查局备案,并进行网上通报;将承建文昌花园二期11#、15#、17#楼项目的安徽驿山建筑公司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点监控企业,监控期一年,监控期内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双倍缴纳,并给予该企业不良记录一次,全市通报批评;对承建龙蟠安置小区项目的中城建六局全市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记录一次。
赶走不良责任人
此次滁州市严惩建筑领域“欠薪”行为,除了涉及企业,还“赶走”了6名相关责任人。他们分别为,承接龙蟠安置小区和水岸帝景项目中的木工班组长杨胜洪;承接龙蟠安置小区中的木工班组长赵发国;承接凤凰西路安置小区中的木工班组组长刘成柄;承接宇能公司厂房项目中的瓦工班组长孙叶兵;承接西涧路三标段项目中的劳务分包负责人杨信邦和木工班组长王可文。调查显示,这6名责任人在施工过程中,不按合同条款履行责任,或者根本不签订劳务合同,质量进度管理混乱。此外,还以亏损为由,恶意开据白条,组织唆使农民工群体上访,越级到省政府上访,围堵政府,冲击清欠办办公场所,恶意讨要农民工工资。这些行为除了影响正常的建筑市场运行,也给滁州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滁州市根据相关规定,已对上述6人的身份证号码和住址予以公布,并研究决定,将上述6名劳务分包班组长清退出滁州市建筑市场,记入“黑名单”。今后,任何建筑施工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不得使用该班组。同时,擅自使用这些班组的企业,如果因此发生拖欠纠纷,必须承担一切支付责任,并且政府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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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1/1231/3186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