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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经信委:

接省经信委通知,今年将按工信部《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要求,全面核查2016年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对实施水泥行业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县市区抓紧时间通知属地企业(附件1)按照要求准备自查报告和表格材料(附件2-3),并于4月2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统一收集后报送至市工业节能监测中心(czgyjnjc@163.com),具体现场核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韦帮传;联系电话3015165。

附件

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7/0419/3110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