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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扶残助残受国家和省表彰

本网讯日前,省政府残工委对“十一五”期间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市残联被授予十一五期间“全省残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残疾人和各级残联、残疾人工作者共同努力,我市残疾人工作得到长足发展。我市以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主线,在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服务、教育培训、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社会环境、维权服务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同时,明光市残联理事长王树恒同志被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蒋芝舞等2名同志被授予“十一五”期间“全省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赵靖等3名同志被授予十一五期间“全省自强模范”称号。市体育局、市财政局社保科被授予“‘十一五’期间扶残助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市地税局副局长孙沈平同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彭立权同志被授予“‘十一五’期间扶残助残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1/1124/310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