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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濉溪县韩村镇马店村庙西东村干部吴广会挪用集体资金问题。吴广会私自挪用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20万元,交给他人用于资金周转,从2013年4月直到2016年才归还。吴广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明光市管店镇凤山村村委会主任王志堂骗取专项资金问题。王志堂利用职务便利,以重复申报、虚假验收等方式,骗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专项资金28.5万元。王志堂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太平村套取良种补贴及涉农资金问题。该村以村民名义,虚构补贴田亩数,套取良种补贴及其他涉农资金共计34万余元。村党支部原书记许承先、村委会主任夏长利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原书记吴洋标、原副书记张召敏、村妇联主任王爱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芜湖县花桥镇隆兴村党总支书记陶绍喜、村委会主任贾良民违规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等问题。2人商议采取重复申报方式,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7万余元,用于非生产性支出;该村有多项工程、采购未履行招标、审计手续。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5.歙县上丰乡溪源村党总支委员宋瑞生套取并占有退耕还林和公益林补助款问题。宋瑞生以多报退耕还林和公益林面积方式,违规多领补助款共计7973.99元。宋瑞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安徽省纪委)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7/0412/3101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