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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公示
为规范我市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滁州市关于印发<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交和管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条件,现对其保障金退还进行公示,本公示时间从2017年4月6日起至2017年4月13日止。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进行投诉,投诉电话: 0550-3040221。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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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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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徽泓顺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蜂蜜王浆车间、恒温仓库 |
滁州市锦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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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2017年4月6日
责任编辑:马苗苗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7/0407/30946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