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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重归于好,我也很快乐”
在不少人眼里,法官总是高高在上,掌握着案件的胜负大权;但许多人并不了解,身处区县法院或是派出法庭的基层法官们每年都要受理数百起刑事或民事案件,长年累月奋战在工作第一线,以公正和效率诠释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为了切身感受基层法官的工作状态,记者日前走进革命老区来安半塔法庭,零距离接触“办案能手”樊益龙,带你感受一名基层法官的“草根情怀”。
“我是土生土长的半塔人”
因为采访工作,记者此前曾多次电话联系过樊益龙,但直到今年10月17日记者才见到其“庐山真面目”。当天上午,记者在半塔镇政府斜对面的一条巷子内找到了一座并不起眼的二层小楼,这就是半塔镇人民法庭。刚踏进庭长室,记者便碰见一位身着西装、胸带法徽的中年男子正面向两名当事人耐心地解释着什么。据同行人员介绍,他就是半塔法庭庭长樊益龙,正在调解一起祖孙赠予合同纠纷案。半小时后,两名当事人带着樊益龙的嘱托满意地离开了庭长室。
“半塔法庭是来安法院的三个派出法庭之一,现有审判员3名、书记员2人,但由于一名审判员到乡镇挂职锻炼,另一名审判员快到退休年龄,因此,真正参与调解、审判的只有我和两名书记员。”现年47岁的樊益龙在交谈中如是说。据了解,樊益龙出生在半塔镇马头村,1994年经选调考入来安县人民法院,已连续17年工作在基层法庭,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由于我是一名土生土长的半塔人,单位分配工作时就把我安排在半塔法庭,除了中间两年调往县城,余下的15年我都是在半塔法庭度过的!”
“希望当事双方各让一步”
当天下午,记者跟随樊益龙走进半塔法庭,参与调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2010年12月13日晚8时许,来安某单位值勤人员马某外出办公时,因对前方路面观察不清,开车撞上同向行驶的董某,造成董某颅脑受伤、公务车辆部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马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因马某所在单位及肇事车辆投保公司与董某对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董某诉至法院,请求半塔法庭依法判决。接案后,樊益龙曾于今年8月19日开庭审理此案,由于涉案方对上述事实均认可,法庭调查结束后,樊益龙决定启用简易程序择机调解此案。
15时许,原被告及其代理人陆续抵达樊益龙的办公室,董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终于迈上“和解”的第一步,调解阵地也随之转移到半塔法庭二楼会议室。调解开始后,樊益龙先让双方当事人互换调解方案,以便明确调解重点。随后,双方代理人就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逐步达成一致。眼看争议焦点已经化解,但一个出乎意料的细节却让和解之路再次遇阻。樊益龙不得不重启庭审程序。开庭前,樊益龙再度召集原被告,巧打“人情牌”,希望双方当事人都能各让一步。随后, 该案再度开庭,庭审中,涉案三方均拿出了最大承受标的。
“最开心的是案结事了”
11月8日上午8点,记者接到樊益龙的电话,他告诉记者,“经过20天的连续跟踪,董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终于和解。被告中国人保来安县支公司同意一次性给付董某费用106800元;马某所在单位同意一次性补偿董某6000元,此案就此了结。”
其实,在当天的基层法庭调解中,记者只是一名旁观者,甚至有点“管中窥豹”,在正常情况下,樊益龙每年要调结各类案件220余起,平均每个工作日都要调结一起以上。正像樊益龙说的,“由于基层法庭大都地处乡镇,群众法律知识欠缺,老百姓有了矛盾就找法庭,法官不能一脸严肃地坐堂问案,而要放下架子耐心做工作,有时还须到田间地头现场化解。老百姓都认一个死理,对必须是对的,到了最后甚至于他认为只要是有了面子,就可能放弃赔偿。所以,调解一个案件很累也很难,但看到老百姓又重归于好,满脸笑容,作为基层法官,我心里也充满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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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1/1115/3085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