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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安徽省著名商标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17年安徽省著名商标申报的通知,2017年安徽省著名商标申报工作自即日开始。依据《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的规定,申请著名商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商标注册人;
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3年以上且商标权属无争议;
3、申请人有完善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和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或者省外同行业位居前列;
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省内或者省外同类商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并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场信誉;
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没有质量安全事故。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有关企业,请与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股联系。
请各单位将书面材料、电子申报材料于2017年5月30日前报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股,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0-5016347
联系人:周祖跃、黄欣欣
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马苗苗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7/0328/30812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