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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后生活困难该找谁负责?”

报料人:杨先生

报料时间:10月23日

报料内容:我被人撞伤后不能正常劳动,现在的生活成了问题,不知道该怎么办。

记者王太新核实报道:今年9月19日下午,50岁的杨先生在滁城天长路被车撞伤,事故大队认定对方负全责。经过近一个月的治疗,杨先生于10月17日出院,第二次手术要等到明年才能进行。让杨先生宽心的是,第一阶段的治疗费用共计2万多元,全由对方支付。但出院后的杨先生又遇到了新麻烦。因为他的腿部在车祸中严重受伤,一段时期内还不能正常劳动,家庭生活受到影响。杨先生不知道像他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可不可以找对方承担责任。

记者随后与环滁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对此,一位毛姓律师表示,杨先生可找事故责任方先付前一阶段治疗期间的误工费等相关费用,若是对方不愿赔付则可向法院起诉。第二阶段的赔付则要等到二次手术之后。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1/1028/304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