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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公司非法敛财千余万
本网讯近日从琅琊区检察院传出消息,2005年9月8日注册成立的滁州市锦程银丰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该公司负责人何某因非法经营敛财千余万元,日前已被检方批捕,后经检方公诉指控,法院最终判定何某犯下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
调查中了解到,该公司主要经营冬虫草子实体汤料,以业务员认购商品作为“门槛费”,以巨额回报为诱饵推销商品,客户只要凭身份证购买一份冬虫草子实体汤料(260元/份)就可成为公司业务员。而业务员本人或发展他人每月连续购买即可获得广告宣传费,满12个月后,即可获得广告宣传费9999元。公司还特别规定,12个月为一个周期,中途不得中止购买,购买份数越多获得的宣传费就越多。
此外,客户月销售额满20份即可成为县级代理商,县级代理商可收取每位业务员购买商品金额5%的代理费及10元管理费;县级代理商发展的业务员中有6人达到县级代理商标准的即可成为地级代理商,各级代理商发展的下线越多获利就越多。
警方查明,截至2006年3月28日,该公司共发展县地级代理商900余人,销售“冬虫草子实体汤料”90573盒,涉嫌非法经营数额174170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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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1/0829/2888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