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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男子酒后驾宝马车撞死安师大教授 一审获刑6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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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www.ahwang.cn)讯今天上午9点,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广大市民关注的宝马车主酒后撞死安师大美术教授逃逸一案(安徽网和新安晚报曾经多次报道)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彭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芜湖男子酒后驾宝马车撞死安师大教授 一审获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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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16日晚间,被告人彭冲和朋友在饭店聚餐,席间饮用白酒约三两。饭后约20时许,彭冲酒后驾驶皖BX6066号牌的宝马X6小型越野车,沿本市镜湖区北京西路自东向西行驶至铁佛花园人行横道路段时,疏于观察前方路况,超速驾驶碰撞到沿该人行横道自北向南横过道路的被害人鹿少君。被害人鹿少君在被撞落过程中,又与沿北京西路南侧半幅机动车道自西向东行驶至该路段的夏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接触。事故发生后,夏某当即报警,被告人彭冲驾车逃离现场。被害人鹿少君后因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后,经芜湖市交警支队镜湖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彭冲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夏某无责任,被害人鹿少君无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彭冲在交通肇事逃逸后第二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本院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彭冲系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本院予以酌情从重处罚。综上,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陶梦凡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老春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6/0914/276387.shtml